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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外医药—植物药分册》是由中国药学会和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期刊,双月刊。本刊自1980年创刊以来,一直以准确、迅速、系统地报道世界植物药研究领域中的新技术、新理论和新成果为宗旨,向国内读者介绍国外植物药研究的新动向、市场动态及各国制定的相关法规与政策,为加速发展我国的植物药与中草药事业服务。
1征稿范围
国外有关植物药有效成分的分离提取与结构鉴定;生化药理活性与临床研究;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;组织培养与生物技术工程;各国民间药、传统药的开发与药事管理;植物药专利与市场贸易以及由植物衍生的食品和功能食品、化妆品、农药、兽药、饲料、调料等的研究与开发等。
2稿件要求
2.1本刊设置的专论、综述、论著、会议报道、法律与管理、市场信息等栏目欢迎投稿。专论、综述、实验研究栏目的文章应有文题、摘要、关键词、参考文献。
专论是介绍植物药领域中新技术、新理论或国际通行的实验方法、管理方法等的具有前瞻性或指导意义的专题论述。论点应清晰,论据应充分,并应有严密的科学性和逻辑性。
综述应以近2~5年内国外期刊发表的研究文献为主,字数4 000~8 000,须附摘要、3~5个关键词和文末参考文献。参考文献应保留前3名作者、论文题目、期刊名称、卷、期、起止页。
论著应以国际上热点研究的植物药为对象,有关化学、药理或临床研究应设计合理、数据翔实、分析客观。该栏目的来稿请附带单位证明。
会议报道、法规与管理、市场信息等应围绕世界各国有关植物药的最新的国际会议、颁布的新法规、市场需求情况等,资料来源准确、内容翔实。
3.2文稿标题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代号或缩略语,文内非公知公认缩略语首次出现时须注明外文全称和中文名。
2.3文稿应工整书写,最好用打印稿,并留适当的行距以方便编辑、加工。
2.4文稿应语言精炼、译意准确、结构严谨、文题相符,图、表应少而精,凡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用图、表。
2.5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;必须明显区别易混淆的外文字母和清楚地标明上下角码、符号位置;正确使用外文字母大小写及正斜体。
2.6外文专业名词与术语不得擅自杜撰中译名,应采用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中译名,否则应用外文原名。本刊推荐下列工具书:植物中文名可采用江纪武编《拉汉药用植物名称和检索手册》(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,1990)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编《新编拉汉英植物名称》(航空工业出版社,1996);化合物中文名可采用《英汉化学化工词汇》第4版(科学出版社,2000);医学、生理学名词术语可采用《英汉医学词汇》(人民卫生出版社,1978)和王贤才编《英中医学辞海》(青岛出版社,1989);药品中文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》(化学工业出版社,1997)。此外亦可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历年公布的《植物学名词》、《医学名词》、《化学名词》、《生理学名词》、《组织学名词》和《微生物学名词》等。
3注意事项
3.1本刊收稿后即复回执。三个月内通知是否录用;撰稿者请自留底稿,不录用的文稿一般不予退还。
3.2 切勿一稿两投。
3.3 本刊有权对拟用的文稿进行删改。文稿一经刊出,酌付稿酬,并赠送当期杂志1册。
欢迎以专论、综述、实验研究等形式投稿,并对本刊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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